******集团作为县属国有企业主动担当,积极谋划西门菜市场停车楼项目。现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有限公司,采取公开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名称
城发菜市(西门店)铺面公开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拟对西门菜市场一楼和西门菜市场停车楼一楼共计26个摊位(详见附件一)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三、投标人条件
1、除特殊要求外,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场规章制度,按时纳税和缴纳市场设施、管理等费用,服从市场管理。
4、恪守商业道德、文明经营、注重形象、着装规范。
四、租期
市场摊位、店铺租赁起始日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终止日为2026年12月31日,原则上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一年。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租采用资格预审,即开标前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
(1)不具备招租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条件的;
(2)未按规定交纳投招租保证金的或招租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3)招租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者不得串标、抬哄,否则取消其资格,且概不退还竞拍保证金。
六、中标人 确定方式
1、各投标人以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每次报价最少上浮2元/㎡。当报价达到起始价的100%(即天花板价)时,停止竞价。若有2人或2人以上报价达天花板价,分以下三种情形决定摊位归属:
(1)仅有一人为原西门菜市场和西门饭店商户,则该人获得摊位租赁权。
(2)有2人或2人以上为原西门菜市场和西门饭店商户,则抽签决定中标人,非原西门菜市场和西门饭店商户无权参与抽签。
(3)均无人为原西门菜市场和西门饭店商户,则抽签决定中标人。
注:原西门菜市场和西门饭店商户清单见附件二。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店铺、摊位投标保证金均为5000元,投标多个店铺、摊位的需缴纳相应数量保证金(例:计划投标3个摊位需缴纳15000元保证金)************银行开具的到账证明为准。
非竞得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退回;竞得人的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缴纳租赁所需费用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
支付方式:现金缴款单、汇票、转账或电汇等方式。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
******银行:******银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行
账 号:************7
八、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 11 月 6日至2024年 11 月 14日,每天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逾期或申请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有限公司(长阳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
九、报名时需携带的申请资料如下:
①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③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十、投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8:30。
地点:******有限公司(长阳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
十一、签订租赁合同、租金
1.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中标人按中标价,在十五日内缴清租金后签订合同。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视为乙方放弃相应摊位租赁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概不退还参与竞标手续费。
十二、招标须知
1.摊位功能分区如附件图所示,中标人必须在功能区域内从事本区域经营(比如,肉区域只能售卖猪肉牛肉等,不能卖蔬菜水果),经营中不得变更既定的经营种类。
2.中标后,其承租的摊位或店面仅限于中标人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自行转租或转让行为无效,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后,其承租的摊位或店面必须接入智慧农贸系统,统一使用市场方******银行收款二维码,如中标人不服从管理,则市场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期满后,原则上合同自动顺延一年,若市场方因改造需要收回出租摊位、店铺,经营户应自觉配合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偿。
5.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标准按每个摊位200元收取。
十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西门菜市场
联系人:杨玮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威
联系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