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65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黄河古都一号旅游公路安防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新安政采磋商新(2024)0038号-1本工程为黄河古都一号旅游公路安防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位于新安县正村镇境内,起点位于新安县仓头镇王村与孟津交界处,接孟津段沿黄生态廊道继续向西,途径正村镇、石寺镇、北冶镇,终点止于新安县石井镇王家沟村与渑池交界处,主要实施内容为清理塌方、局部路段病害处理、边沟涵洞清淤、标识标牌、视频监控、弯道预警、气象预警系统、路面标线等,同时包含黄河古都一号旅游公路北冶仓西村至东沟******有限公司洛阳市伊川县江左镇八官线隆兴花园西200米特色农创会展中心e区011室2,537,800.00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黄河古都一号旅游公路安防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张尚坤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豫******7813
三、评审专家名单
易莉(组长)、刘俊娜、王飞(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27,37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新安县人和路5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栋12楼1201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65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黄河古都一号旅游公路安防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新安政采磋商新(2024)0038号-1本工程为黄河古都一号旅游公路安防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位于新安县正村镇境内,起点位于新安县仓头镇王村与孟津交界处,接孟津段沿黄生态廊道继续向西,途径正村镇、石寺镇、北冶镇,终点止于新安县石井镇王家沟村与渑池交界处,主要实施内容为清理塌方、局部路段病害处理、边沟涵洞清淤、标识标牌、视频监控、弯道预警、气象预警系统、路面标线等,同时包含黄河古都一号旅游公路北冶仓西村至东沟******有限公司洛阳市伊川县江左镇八官线隆兴花园西200米特色农创会展中心e区011室2,537,800.00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黄河古都一号旅游公路安防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张尚坤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豫******7813
三、评审专家名单
易莉(组长)、刘俊娜、王飞(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27,37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新安县人和路5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栋12楼1201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