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
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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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经各申请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局党组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传承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威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弘扬优秀本土文化、建设文化强县做出贡献。
******旅游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