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犍为县智慧城市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四川省犍为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犍为县智慧城市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四川省犍为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11-511123-04-01-330039)FGQB-0138 号、犍发改项目审(202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11-511123-04-01-330039)FGQB-0138 号、犍发改项目审(202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犍为县清溪镇盐坪村;
2.2 项目规模及投资额:总用地面积为91861.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6439.1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0万吨/年;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吨/日;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配套加工生产厂,生产规模为15万立方米/年;
2.3 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90日历天,施工6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同时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采购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全套设备,直至完成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企业:(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企业:(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 本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09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 331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祝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雷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1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1-511123-04-01-330039
相关资料下载: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