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4楼412室
邮编:66169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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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新建5000t/a液体肥装置项目 | 项目地址 | ******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评报告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新建一套5000t/a液体肥试验生产线,包括2500t/a含腐殖酸液溶肥(140-80-60 +ha)及2500t/a大量元素水溶肥(150-90-260+te);生产线包含电动葫芦、反应釜(仅作为搅拌使用)精密过滤仪器、原料储槽、成品储槽、原料泵、输送泵、给料泵、灌装机等设备。该项目已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的批复(开环审复[2024]8号)。项目总投资467.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0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大气环境:项目施工主要是液体车间设备安装、环保设施的完善等,产生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建筑材料等运输产生的扬尘、产生量较小,可通过自然扩散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环境:项目后续施工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可利用已有卫生间。 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噪声: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建造围墙、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二、运营期 大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液体肥料制作过程中,原料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储存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少量氨等。车间为半封闭结构并加强车间通风,降低废气排放。 地表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有生活污水及地坪冲洗废水。依托云天化红磷化工有限分公司厂区已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520m3/h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整个红磷化工厂生产。 噪声:夜间不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震垫、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卖至废品回收站,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已有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各类储罐体周边设置围堰,已经对车间地面进行硬化和一般防渗处理。后续生产过程中需要定期检查原辅料存放情况、各类罐体是否出现破碎等问题,并建立巡检制度,定期检查,确保各个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