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石壕煤矿
租赁轻型载货汽车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石壕煤矿(以下简称“石壕煤矿”),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招标项目
租赁轻型载货汽车运输(详见附件明细)
租用车辆技术要求:
1.具有三门峡市地区机动车号牌的轻型载货汽车100p双排座。
2.燃料种类为柴油,底盘排放标准为国六B。
3.须为出厂新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进行,只接受在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一)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3、提供的运输物资车辆须是出厂新车、整车手续合格完备,在装车、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等一切问题均有使用方负责。
4、在能源行业有相关业绩(近两年),熟悉并了解义煤的设备运行状况。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被投诉。
******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彩色扫描件。
8.法人签字以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的。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11、被列入河南能源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12、涉及对义煤公司及下属单位起诉的,以及有诉讼纠纷的。
四、其它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单价。根据实际运输数量进行结算,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义煤公司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结算挂账后分期付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4、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内容以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招标会务费
1、本次采购收取投标保证金0圆,标书费0圆及招标会务费0圆。
七、其他事项
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
2、核价方式:此次发布询比价项目的核价方式按总价格最低。
3、核价时间:同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4、本次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有关联系事项:备注生产厂家或品牌的物资,必须按我公司指定要求进行报价。凡不按指定厂家和型号进行报价,不能完全满足商务和技术条款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凡不能响应我方付款方式而继续报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6、中标后,双方签订材料、设备运输合同,以月进行结算。
7、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24个月。
8、付款方式:乙方根据实际月运费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根据河南能源、义煤公司和石壕煤矿付款方式付款。
招标办联系人: 刘国利 0398-******
联系地址: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壕煤矿
******有限公司石壕煤矿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