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高速公路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养护工程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养护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所辖津蓟高速、津宁高速、京秦高速、长深高速、津石高速、荣乌高速、津晋高速、津港高速、宁静高速、京沪高速、津沧高速、滨保高速、塘承高速、唐廊高速等高速公路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及养护工程设计。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集团所辖津蓟高速、津宁高速、京秦高速、长深高速、津石高速、荣乌高速、津晋高速、津港高速、宁静高速、京沪高速、津沧高速、滨保高速、塘承高速、唐廊高速等高速公路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及养护工程设计。
1******集团所辖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沿线设施定期检测及重点点位高边坡路基监测,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开展检测,每年12************集团要求交付建设单位。
2)桥隧检测。
(1******集团所辖高速公路桥梁、涵洞、隧道定期检测。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开展检测,每年12************集团要求交付建设单位。
(2)桥隧特殊检查。①对津蓟、长深、津石、京沪、荣乌高速部分板梁桥进行季度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出具检测报告,主要检查板梁梁底横向及斜向裂缝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给出维修处置建议。②对长深高速滨海大桥、津石高速南运河桥、京沪高速大张屯互通南运河桥进行季度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集团直属路段所有支线上跨桥进行季度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出具检测报告,主要检查并跟踪桥梁病害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给出维修处置建议。桥梁结构性改造前后进行一次检查,当年完成当年提交报告。突发性急剧恶化的桥梁必须进行一次特检,并进行短期密切观察。④对所辖高速公路特大桥开展混凝土强度、碳化、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锈蚀检测,对涉水重要桥梁进行水下墩柱检测。
3******集团所辖高速公路标志、标线、钢护栏等交安设施进行抽检。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开展检测,每年12************集团要求交付建设单位。
4)养护工程设计。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涵洞、排水、交通安全设施、交叉工程等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竣工图编制以及施工配合等。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一年;养护工程设计自发包人提出设计需求之日起一个月,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本次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为1年期费用。采用“1+1+1”合同形式,经考核,若当年乙方履约情况满足考核要求,则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周期为1年,最多续签2次,续签合同单价不变,工程量结合年度投资计划及实际需求确定;若乙方履约情况达不到甲方要求则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检测和设计资质,检测资质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道路桥梁的定期检测工作并且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道路桥梁的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设计能力。
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为2家。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和2023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C级或以上(投标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以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设计单位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较低的确定其信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网址******/)。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F)被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若为联合体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
5.3招标文件售价1000************银行天津和平支行;账号:************3******银行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电汇时请在“用途”(或“摘要”、“备注”、“附言”)处填写项目名称+文件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9 月27 日9 时30分,地点为******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委员会官网(******/******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F |
邮政编码: |
300384 |
邮 政 编 码: |
300381 |
联 系 人: |
薛浩 |
联 系 人: |
曲平、郭郁文 |
电 话: |
****** |
电 话: |
******-625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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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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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9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