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诸暨市雄锟波纹管厂年产1000吨汽车配件、1200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阶段性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诸暨市雄锟波纹管厂年产1000吨汽车配件、1200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
地点:诸暨市店口镇董公村
建设单位:诸暨市雄锟波纹管厂
建设内容:诸暨市雄锟波纹管厂年产1000吨汽车配件、1200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该项目位于诸暨市店口镇董公村,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作业员工10人,单班制,年总生产天数300天,本项目实际投资400万元,其中现阶段环保投资42万元。该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1200吨机械配件,已符合竣工阶段性验收要求。
联系人: 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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