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供暖季液化天然气采购招标公告
(2024-JHHQZS-W1025)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供暖季液化天然气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包含昌平区2个院落供暖季液化天然气保障,供应商负责配备专业司机、押送员、专用车辆和合格储气设备,将液化天然气安全运至气化站,气化后通过局域管道输送至燃气锅炉,并承担气罐运输、燃气供给、供气设备租赁、燃气设备维修及储存及气化设备安全检测合格报告等费用。(二)服务时间:按实际供暖时间计算,预计服务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3月15日。
(三)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以天然气单价( 元/m³)报价,最高限价5.5元/m³。服务期间价格不予变动,结算金额按实际用气量计算,预计供暖用气约170,000m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4.116.223.93)进行注册。(注册须知详见附件3-12供应商注册须知)
(六)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七)投标人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具有稳定的LNG液源。
(八)投标人如为LNG的生产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生产能力,需要与燃气生产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的供气合同)。
(九)投标人具有《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及有关天然气等危险品运输许可,如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与危险品运输企业签订的委托合同。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三)申领方式:光盘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10日 14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先生
办公电话:010-******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