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DZ******(GC)002 |
工程名称: |
川渝合作 (达州·大竹)示范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阶段一标段施工及一阶段监理 |
标段编号: |
DZ******(GC)******4 |
标段名称: |
施工 |
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澄清内容: 川渝合作 (达州·大竹)示范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 一阶段一标段施工及一阶段监理(施工)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4年11月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 “川渝合作 (达州·大竹)示范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阶段一标段施 工及一阶段监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我单位就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原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修改为 中标人可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并在合同签订后,专业分包工程实施前需将其选择的拟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的条件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严禁违法转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所分包工程相应资质。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2.4条,施工设计评分标准(暗标):原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内容详实度进行评分:差的得0-0.5 分,一般的得0.5-1.0 分,优的得1.0-1.5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 1.5 分,不提供不得分。,更改为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内容详实度进行评分:差的得 0-3.0分,一般的得 3.0-6.0 分,优的得 6.0-9.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9.0分,不提供不得分。 “第三章第2.2.4条,施工设计评分标准(暗标):原玄武岩新基材的应用计划修改为删除。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原施工合理化建议和本地用工计划措施、工期保措施“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施工经验针对本项目施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本地用工计划措施、工期保措施方案,“因地制宜,精心组织”,确保在计划工期内完工,并交付使用,根据科学、完整、实用,内容详实度进行评分差的得 0-1.5 分,一般的得 1.5-3.0 分,好的得3.0-4.5 分,本项最高 4.5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删除。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原海绵城市措施技术应用“合理化的海绵城市措施技术方案和应用、并提供类似案例参考,方案“全方位,多视觉,多角度”,科学、完整、实用,内容详实度进行评分,差的得 0-1.5分,一般的得 1.5-3.0 分,好的得 3.0-4.5 分,本项最高 4.5 分;不提供不得分”。更改为:农民工工资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渠道畅通、保障有力,可操作性强,符合实际,内容详实度进行评分差的得0-1.0分,一般的得1.0-2.0分,好的得2.0-3.0分,本项最高3分;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特此补遗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