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气象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工程(永嘉北部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 | 温州市永嘉县岩坦镇霄岭村廿四垄 | 永嘉县气象局 | 永嘉北部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拟建于浙江省温州市岩坦镇霄岭村廿四垄,用地性质为其他园地。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 | 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2 | 泰顺县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 | 泰顺县筱村镇葛垟村大岗尖头 | 泰顺县气象局 | 本项目为泰顺县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为泰顺县筱村镇葛垟村大岗尖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雷达塔体、辅助用房及绿地、道路、停车位配套设施建设 |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