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的乐清市机械维修服务商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编号:WGSS-GYJT-X-******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乐清市机械维修服务商库
六、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标项内容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乐清市机械维修服务商库 | 600万元 | 包括国产水泵、进口水泵、机械设备、回转格栅、粉碎格栅、阀门、机械设备导杆、水泵出水管道等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换等工作,水泵功率1.5kw-90kw,本次招标拟选定中标(入围)供应商6家,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不见面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先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提交资料(营业执照等资料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
2.******管理中心3层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层);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
4.******管理中心3层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层)。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银行账号汇出并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单 位 名 ******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农行温州城东支行营业中心
账 号:************2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丹清路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三楼前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
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
************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
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
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三楼前台),
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集团所属******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机械维修服务商库的征求意见公示
******有限公司就******有限公司乐清市机械维修服务商库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9月24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三楼前台,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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