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C2024-0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院箫湖校区物业托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三、具体标准“1、价格: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
更正为“1、价格:2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三、具体标准“2、方案部分:40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不提供分项方案的或者经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认定分项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分项不得分”;
更正为“2、方案部分:40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不提供分项方案的或者经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认定分项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分项不得分(方案中涉及公司及人员姓名的请用xxx表示)。”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三、具体标准“3、商务部分:50分”,改为“3、商务部分:40分”;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三、具体标准-3、商务部分“(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经理)自2020年以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技能竞赛荣誉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人员证书或红头文件扫描件及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4-06-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学院
单位地址: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联系人:陆荣
联系电话: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人:王文真
联系电话: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真
电话:051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