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仙路园区生态环保实验室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136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逸仙路园区生态环保实验室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5629.55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7,8066.82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8225.36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委员会综合评审,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1名;
******委员会综合评审,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2名;
******委员会综合评审,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3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在新平台(******)“异议管理”界面提出。异议人是投标人的,异议书应加盖投标人的企业CA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异议人若是其他利害关系人,属于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对于无异议人名称和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无具体异议事项、主张不明确、诉求不清楚、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电话:021-******-761407。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弄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坝建设路1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