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4年林州市石板岩镇韩家凹村村组道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z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林财磋商采购-2024-CS104-1 | ******人民政府2024年林州市石板岩镇韩家凹村村组道路项目 | 698995.56 | 698995.56 | 是 | 698995.56 |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5.4 建设地点:林州市石板岩镇韩家凹村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4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齐全,需提供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人员。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 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