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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搜救犬站家具电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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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01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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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消防救援大队搜救犬站家具电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20930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Y-2024CG-0803

项目名称:******消防救援大队搜救犬站家具电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23880.00

最高限价(元):32388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消防救援大队搜救犬站家具电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3880.00

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备注: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t门面向中小企业

t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8,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①现场获取: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2704-1室绍******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邮寄获取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2704-1室******有限公司;收件人:杜磊;联系电话:******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22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街道树下王路28号九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11229点30分00秒

******街道树下王路28号九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消防救援大队

******街道东旺路23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月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磊、沈潮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许静丽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中心

地址:******街道树下王路28 号

传真:/

联系人 鹏霄

监督投诉电话:057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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