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三年)项目。
2. 项目具体情况******有限公司2×33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产生的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预估量4万吨/年,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期限为3年。底价以竞价公布为准。
3. 竞价人负责按照国家《环保法》、《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部脱硫石膏的安全装卸及运输、销售服务,全部进行综合利用。
竞价中标方需在本项目合同每执行一年后的2个月内向招标方无偿提供经工信部门成功备案的上一年度固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包含该年度所有结算量);本项目由竞价人采用汽运方式,自备铲车,装卸车、运输、利用所涉人员、设备、编制及备案综合利用评价报告等全部费用均由竞价人承担,严禁超载。
4. 供货地点******有限公司石膏库。
5. 供货期:自2024年12月21日-2027年12月20日。
6. 竞价方式:公开竞价
通过国家能源电商平台公开竞价,不举行现场竞价。报名、竞价网址为 ******/,(技术支持电话:400-113-2111 拨6)。
7.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10:30(北京时间)
8. 报名及竞价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竞价公告内附件。竞价文件不收费。
9. 竞价中选排序:
9.1本次竞价无最高限价,最小变价幅度:0.1元/吨。竞价以“价格高、报价早”为原则由系统自动判定成交结果。竞价时若出现相同价格,以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来分配中选。具体报价流程参见竞价文件第一章第5条相关内容。
9.2若到竞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报名文件的竞价人少于 3 家,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次竞价活动; 若有效报价竞价人不足 2 家,发包人亦有权终止本次竞价活动,竞价活动整个过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况,发包人亦有权终止本次竞价活动。一旦终止,所有竞价人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客商关系解除。
10. 流标处置方法:当系统出现故障,经电商平台工作人员确定后,本次销售结果视为无效。
11.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先款后货,按实结算。竞价人中选后合同签订前需一次性缴纳给销售人成交总金额的10%且不低于2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行前一个月需一次性缴纳成交总金额的10%且不低于15万元的预付款,合同期满后退还保证金和预付款。货款按拉运量结算,拉运期间不得影响销售人正常生产。竞价人拉运不及时或不服从销售人拉运安排,销售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
销售人:******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环山街99号
联系人:吴兵
电话: 0******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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