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需求,现拟开展2024年11月-2025年4月池州海螺及枞阳海螺燃煤炉渣招标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11月-2025年4月池州海螺及枞阳海螺燃煤炉渣招标。
二、招标人:******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
标段一:水分≤7%;LOSS≤8%;SO3≤3%;Cl-≤0.06%;28天活性≥65%,其他指标应符合GBT 2847-2022国家混合材标准要求(如SiO2+Al2O3≥50%),不含其他影响水泥质量的杂物。
标段二:水分≤7%,LOSS≤8%,S03≤3%,活性系数≥65%,Si02+A1203≥50%、颜色为深色,不含其它影响水泥质量的杂物。
四、采购数量
标段一:1.00万吨/月,总计6.00万吨。
标段二:0.30万吨/月,总计1.80万吨。
五、合同周期: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六、交货地点
标段一:汽运至池州海螺水泥分厂堆场
标段二:船运至枞阳海螺码头仓底交货
七、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单位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一证一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需提供供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燃煤炉渣中标或与电厂买卖合同等),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质,具备燃煤炉渣生产或销售资质;非法人投标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若投标单位中标,必须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办妥一般固废转移手续,否则视为废标;
8.投标单位需明确货源地,以便于后续对货源地进行复核;
9.所有运输车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标准的车辆;
10.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2024年9月20日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上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9月20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十、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程先生:****** 祁女士:******
2.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
安徽池州******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