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智慧机房建设移动摄像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10-04C-2024-D-A19870)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情况
序号 | 产品 | 成交供应商 (按综合排名排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移动摄像机 | ******有限公司 | 1 |
(二)否决应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三)询价失败转谈判情况说明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询价于2024年09月10日发布询价公告,询价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3日******有限公司。
本次询价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有限公司。
根据《询价文件》中第二章第4.1.4应答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处理原则:“唱价及评审时,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拟对2家有效供应商继续组织评审;若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为1家或有效供应商仅剩1家时,拟组织与其定向谈判或重新询价;如无有效供应商或谈判失败时,拟组织重新询价。”,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询价失败。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3日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麦工,0898-******;杨亚朋,******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工,******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