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伏玻璃生产需求,现拟开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海螺)原材料入围渠道公开招标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凤阳海螺生产原材料入围渠道招标。
二、招 标 人:******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光伏玻璃用原材料。
四、物资名称、质量指标、需求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计需求量 |
质量指标要求 |
备注 |
1 |
石英砂 (陆地砂或石英矿砂) |
13万吨 |
水分≤5%、SiO2≥99.3%、Al2O3≤0.3%、 Fe2O3≤100ppm、TiO2≤0.04% |
标段1 |
2 |
重质纯碱 |
3.6万吨 |
水分≤0.3%、Na2CO3≥99.2%、NaCl≤0.7%、Fe2O3≤35ppm |
标段2 |
3 |
焦锑酸钠 |
408吨 |
水分≤0.2%、Sb2O3=58.4±0.8%、Na2O=12.5±0.5%、Fe2O3≤200ppm |
标段3 |
备注:石英砂(标段1)不得含有铜、锆、刚玉、铬铁矿等难熔矿,月度最低投标可供量不得低于5000吨。
五、入围渠道有效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根据月度竞价结果签订供货合同。
六、交货地点:凤阳海螺公司现场。
七、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必须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2、石英砂投标单位必须是石英矿山或石英砂加工厂;重质纯碱和焦锑酸钠投标单位必须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环保备案材料、开户许可证等资质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2023年1月至今总销售业绩不得低于招标标的量(石英砂13万吨、重质纯碱3.6万吨、焦锑酸钠408吨),以销售发票为准。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投标,否则相关报名投标均无效。
4、******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附有产品质量参数,月度竞价时必须按照附件中的质量参数标准进行报价和供货。
八、标书费及保证金收取
1、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渠道有效期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渠道,视同放弃本次入围渠道资格。
2、入围渠道在有效期内必须响应月度供货竞价,累计2次不参与竞价的或月度竞价中标后不履行中标结果的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供货入围渠道资格,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3、入围渠道月度竞价中标后需按照中标合同金额缴纳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万元取整收取,不足万元按照万元收取。
九、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2024年9月26日8: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2024年9月26日8: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
户康杰******
蔡镜青******
2、招标监督部门:
张先生:******
2024年9月18日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