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留兰香油精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留兰香油精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安徽金安经济开发区大华山路 12 号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目前建成内容主要有:1 栋单层生产车间、1 栋导热油炉房(由环评申报燃煤锅炉改为导热油炉供热)、1 栋仓储车间等主体工程,其中生产车间内布设 1条大蒜油、1 条生姜油、1 条留兰香精油生产线,因市场原因,桂花浸膏生产线暂未建设,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具备年产 200 吨留兰香精油、20 吨大蒜油、20 吨生姜油的生产能力。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9月0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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