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诸暨市明浩水暖配件厂年产500吨水暖配件、五金配件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诸暨市明浩水暖配件厂年产500吨水暖配件、五金配件生产项目
地点:诸暨市店口镇店口社区新一自然村
建设单位:诸暨市明浩水暖配件厂
建设内容:诸暨市明浩水暖配件厂年产500吨水暖配件、五金配件生产项目。该项目位于诸暨市店口镇店口社区新一自然村,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作业员工20人,单班制,年总生产天数300天,本项目实际投资555万元,其中现阶段环保投资30万元。该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500吨水暖配件、五金配件,已符合竣工验收要求。
联系人: 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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